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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都市溫江區促進鄉村振興若干措施整理,詳情如下,包括天府糧倉、現代農業園區、農業科技創新、現代種業、花卉園藝產業、農業現代化、農業品牌、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金融等獎補,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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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更高水平“天府糧倉”
(一)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1.對符合條件的種植結構調整,完成低效苗木騰退、根莖清理、地塊平整、土壤改良等達到種植條件且連片栽種糧食作物的,給予4000元/畝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鎮(街)。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鼓勵糧食擴面增產
2.對新增連片規模種植水稻、玉米面積50畝(含)以上的糧食生產基地,給予2000元/畝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3.對規模發展水稻種植100畝(含)以上的主體,按1000元/畝給予每年最高70萬元激勵;對規模發展玉米種植100畝(含)以上的主體,按500元/畝給予每年最高35萬元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三)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
4.對在區域內利用現有花木園林種植中草藥、食用菌等,連片20畝(含)以上的主體,給予最高500元/畝激勵,激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四)提升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
5.鼓勵主體實施耕、種、植保、收獲等主要環節機械化作業,對種植面積達100畝(含)以上的主體給予200元/畝農機作業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二、促進鄉村產業發展
(五)推動現代農業園區提質增效
6.對符合現代都市農業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入駐產業載體,根據科技創新、產業帶動、成長趨勢等,給予最高200萬元發展激勵,按5:3:2比例分3年兌現。[責任單位: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7.鼓勵企業投資建設科研實驗、農產品加工、農商文旅體養融合等鄉村產業項目,按其新增固定資產額2%的標準(不含土地款項),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8.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林)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新晉級風景園林工程設計甲級資質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新認定種子行業AAA級信用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六)推動農業科技創新發展
9.鼓勵科研院所、企業建設面積20畝(含)以上的新品種選育基地或科研基地,在申報年度取得下列成果之一:獲得國家級、省級糧油蔬菜新材料新品種審定、認定(鑒定);取得與基地研究方向直接相關的論文、專利、標準制定成果;承擔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按照每年2000元/畝的標準給予激勵,單個主體每年最高激勵70萬元。[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七)支持現代種業發展
10.企業、高校院所獲得國家級、省級以“溫江”或“魚鳧”等命名的作物新品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激勵,單個主體每年最多申報10個品種。[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八)支持花卉園藝產業發展
11.支持企業新打造花卉園藝銷售場景,面積達10畝(含)以上的,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激勵;支持企業新打造面積30畝(含)以上的親子研學、農耕體驗、文化創意等融合發展消費新場景,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12.鼓勵企業在機場、鐵路等交通站點或大型商超、社區等建設花卉品牌連鎖店,擴大經營規模,對開店5家(含)以上的,按3萬元/家的標準給予激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20萬元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13.支持花卉園藝電商發展。鼓勵企業開展花卉園藝線上銷售,對年銷售額達300萬元(含)以上的,第一年按實際銷售額的1%給予激勵,以后每年按銷售額增量的1%給予激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20萬元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九)支持設施農業現代化發展
14.企業新建符合現代都市農業產業方向的連棟溫室、日光溫室等設施,并備案為設施農業的,面積達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5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激勵,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激勵。[責任單位: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15.企業運營連棟溫室、日光溫室等設施(水肥一體化、智能灌溉、環境控制等)從事工廠化栽培、育苗育種等,面積達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每年20元/平方米的標準激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60萬元激勵,最多可激勵3年。[責任單位: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十)支持農業品牌打造
16.對新獲得生態原產地保護(PEOP)、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新獲得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的,分別給予6萬元、4萬元一次性激勵;對獲得有機農產品、綠色食品認證的生產基地核心區,分別按400元/畝、300元/畝的標準,每年給予種植業主投入品、社會化服務等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
17.對新入選中國農業品牌、國家名特優新農產品等國家級農業品牌目錄的主體,按5萬元/個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激勵。對新入選“天府糧倉”精品(培育)品牌、四川省農業品牌、“天府鄉村”公益品牌等省級農業品牌目錄的主體,按3萬元/個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激勵;對新入選市級農業品牌目錄的主體,按照2萬元/個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十一)支持市場拓展
18.鼓勵企業在區內舉辦農業類產銷對接、展示推介等活動,給予主(承)辦方最高20萬元激勵。鼓勵企業拓展農產品(花木)出口業務,給予最高20萬元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溫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委會、各鎮(街)]
19.鼓勵企業拓展農產品(花木)出口業務,支持農產品外貿平臺運營主體進行線上、線下貿易平臺建設和運營管理。對運營管理1年及以上的,根據平臺新增引育農產品外貿企業數量、企業營收及平臺交易額、企業進出口總額、累計達成有效交易品種等指標,給予運營主體每年最高100萬元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
(十二)加大農業金融支持力度
20.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鄉村振興金融產品,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盤活資源資產、建設經營性項目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普惠型涉農貸款,按年度增量涉農貸款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激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農村產權抵(質)押貸款、信用貸款,利率不超過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BP),按當年貸款增量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激勵。對通過市場化處置、倉單、農村產權收儲模式提供融資服務發放農村產權直接抵(質)押貸款的市場化處置企業、倉儲公司,分別按當年貸款增量的5‰給予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江監管支局、各鎮(街)]
(十三)支持“農業+”產業融合發展
21.深入推進農業與文商旅體養融合發展,大力發展鄉村民宿、文化創意、親子研學、特色餐飲、運動休閑、旅居康養、銀發經濟等融合業態。[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22.做活“糧頭食尾”“農頭工尾”文章,科學布局農產品保鮮儲藏、冷鏈烘干、物流運輸網絡,推進農產品加工企業“智改數轉”,大力發展調味品、預制菜,支持綠色食品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三、建設“凈優亮美”美麗鄉村
(十四)鼓勵農村住房集聚建設
23.鼓勵鎮(街)和村(社區)推進農村住房集聚建設,支持農房集聚項目建設水、電、氣、訊、道路及配套公共設施等。[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住建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鎮(街)]
(十五)提升農村人居環境
24.大力開展美麗庭院建設、農村區域特色線路打造、農林廢棄物處置等,對納入區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計劃的項目,按實際投入的80%給予激勵,每年項目激勵總資金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局、各鎮(街)]
25.鼓勵開展農林廢棄物綜合利用,對農林廢棄物收儲運體系建設項目給予40%的激勵,單個項目最高80萬元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局、各鎮(街)]
四、促進農民致富增收
(十六)深化“一村一品”建設
26.聚焦產業增效、農民增收,大力推進“一村一品”特色產業發展,支持建設共富田園、共富“工廠”、共富園林等項目,對主導產業基礎好、組織化程度高、共富效益明顯的村(社區),按照項目化管理,每年項目激勵總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27.對首次升規入統的農村集體企業,除享受行業首次升規入統激勵外,再給予最高10萬元上規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經信局)
28.鼓勵市場主體盤活農村集體資產,每年為集體經濟組織創收達50萬元(不含土地款項)及以上的,按創收收入10%的標準給予最高50萬元發展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十七)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29.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年收入(僅包括經營收入、投資收益)首次達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實際經營管理團隊5萬元、8萬元、10萬元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
30.支持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促進共同富裕,加大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業化項目扶持力度,根據項目申報情況,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企業,以“投改股”等方式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資金扶持,每年項目激勵總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鎮(街)]
31.給予集體經濟組織金融扶持。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貸款從事糧油蔬菜種植、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固定資產投入的給予貸款貼息激勵。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糧油種植類項目貸款,按貸款投放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100%給予貼息激勵;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蔬菜種植類項目貸款,按貸款投放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激勵;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固定資產投入進行貸款,按貸款投放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貼息激勵。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推進鄉村振興發展產生的融資擔保費用,給予50%的擔保費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溫江監管支局、各鎮(街)]
(十八)支持鄉村人才培育
32.扶持培育一批職業化農民鄉土人才,開展農業職業經理人和高素質農民培訓,提升農民職業能力水平,促進鄉村產業發展。對新獲評“四川省農村致富帶頭人”、返鄉(入鄉)創業指導員及新納入市級鄉村首席運營師培訓的,給予每人不超過2萬元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
五、附則
本措施對象適用于參與溫江區鄉村振興的市場主體、金融機構;圍繞溫江區現代都市農業開展科技服務的高校院所、社會組織和機構;符合本措施規定的鎮(街)、村(社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團隊、農戶和個人。本措施由成都市溫江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本措施自2025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三年。同時符合本措施和溫江區其他政策措施條件的,按照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享受。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或上位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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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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